黨支部換屆改選工作程序
根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章程》和《中國共產(chǎn)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chǎn)生,每屆任期兩年或三年;支部委員會的書記、副書記通過選舉產(chǎn)生,報上級黨組織批準。黨的基層組織設立的委員會任期屆滿應按期進行換屆選舉,如需延期或提前進行換屆選舉,應報上級黨組織批準。延長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
一、黨支部換屆選舉程序
1.在黨支部委員會任期屆滿之前,召開支委會,研究召開黨員大會進行換屆選舉的有關事宜,制定工作計劃,確定召開黨員大會的時間、指導思想、主要議程及新一屆委員會人數(shù),并向所黨委請示。在支委會任期之內(nèi),由于支委會成員空缺等原因需提前換屆的,應在所黨委同意后按規(guī)定的工作程序換屆。
2.廣泛征求意見,醞釀下屆支委會委員候選人及支部書記候選人。召開支委會,討論本屆支部的工作報告;提出下屆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名單,并報所黨委審批。
3.召開黨員大會,對黨員進行換屆選舉的目的、意義和黨的民主集中制、黨員權利及義務的宣傳教育;向全體黨員報告支部工作,并組織討論,認真聽取黨員對支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根據(jù)所黨委批準的支委候選人名單確定正式候選人并進行無記名投票選舉。
4.召開第一次支委會,選舉支部書記、副書記(或不設),進行支委分工,討論制定任期目標及工作計劃。
5.支部委員會向所黨委報送選舉結果;若實行差額選舉,做好落選人的思想工作;做好換屆選舉的總結和資料歸檔工作。
二、選舉大會程序
1.確定大會有效。選舉時到會的正式黨員數(shù)須超過有選舉權的黨員數(shù)的五分之四,選舉方能進行。
2.宣布并通過選舉辦法。
3.宣布并通過選舉工作人員名單。
4..宣布支部委員正式候選人名單??刹扇☆A選后的等額選舉,也可采取差額直接選舉。在差額選舉中,候選人數(shù)與應選人數(shù)的差額不少于20%。
5.發(fā)放選票并進行無記名投票選舉。
6.確定選舉結果有效。投票選舉發(fā)出的選票數(shù)等于或多于收回的有效選票數(shù)選舉才有效;在每張選票上同意的候選人數(shù)等于或少于應選人數(shù)該選票才有效。選舉結果中得票數(shù)超過參加選舉人數(shù)半數(shù)以上方可當選。如果當選人數(shù)少于應選人數(shù),應再進行選舉,直至選夠應選人數(shù);在差額選舉中,如果得票在半數(shù)以上的候選人數(shù)超過應選人數(shù),按得票多少依次取夠應選人數(shù)。
7.宣布支部委員當選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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